肥料管理条例废止日期

务院法办等部门反映,要求取消这一办法。而在业界寄予厚望的《肥料管理条例》(送审稿)中,肥料登记仍是主要内容。因此,2006年2月28日,磷肥《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依据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改后重新公布。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6月23日农业部令第32号公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

1月7日,农业农村部依据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改后重新公布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修改内容如下: (一)在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现决定废止《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05年家发展委、财政部令第26号)、《中救灾储备化肥管理办法》(计经贸〔1999〕577号)、《化肥

2020年,根据务院部署,将7类肥料产品由登记改为备,并在2022年修订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作出规定。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快修订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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