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出圃指标管理办法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28 10:44:25

成都田园果树研究有限公司小分享苗木出圃的规定,对于出售的桃树苗,蜂糖李树苗,葡萄苗等,本着对果农负责的态度,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出圃目的为规范苗木出圃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出圃苗木质量要求,特定本规定。职责2.1分公司经理负责公司销售工作;2.2分公司部门主管负责对出圃苗木

苗木出圃标准作业度为规范苗木出圃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出圃苗木质量要求,特定本规定。公司销售工作; ,组织员起苗木等具体工作。出圃要求出圃苗木应尽量满足买方的要求,品种、规格等; 起苗前,有条件的可喷PVO等水分蒸腾抑止剂,在不影响植物呼吸的情况下降低水分蒸发,如圃地太干,则在起前两天应灌水,保土壤湿度。苗木运输要注意采取措施保土球完好,保护好根系,避免损伤折断枝干等。根据苗木质量标准(表8-1) 将苗木分为三级,Ⅰ、Ⅱ级苗为合格苗, 可出圃造林;Ⅲ级苗为不合格苗,不允许用于造林,予以淘汰或再培育。苗木质量主要用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的尺寸表示。应用标准时,苗高20 厘米以下的苗

随着城绿化层次的增高,对苗木的规格要求逐渐提高。出圃苗的规格各地都有一定的规定,表8-2列举华中地区目前执行的标准,供参考。花木出圃质量控标准作业规程1.0 目的规范花木出圃质量控工作,确保花木基地出圃花木的质量得到保证。2.0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属各花木基地的花木出圃质量控工作。3.0 职责3.1 园林绿化主管负责花木出圃质量标准的指定、出圃质量控工作组织、实施及监控。3.2 园艺师、技术员负责协助主管进行花木出圃质量控工作的实施等级鉴定以及花木生产与出圃的技术指导。3.3 班组及绿化工负责按照